在西方美學史的長河中,語言與藝術、審美之間的關系始終是一個核心議題。但丁·阿利吉耶里的《論俗語》(De vulgari eloquentia)雖是一部未完成的語言學論著,卻為我們理解中世紀晚期至文藝復興初期美學思想的轉折提供了關鍵視角。它不僅是關于語言純潔性與表現力的辯論,更深刻地觸及了美學的本質:何為美的表達,以及表達何以成為美。
《論俗語》寫作于14世紀初,其歷史語境正處于拉丁文作為學術、宗教與官方唯一權威語言,與歐洲各地蓬勃發展的民間方言(俗語)激烈碰撞的時期。但丁的核心論點是,一種經過提煉、升華的意大利俗語,能夠且應當成為文學與崇高表達的工具,與拉丁文分庭抗禮。這一主張本身,就蘊含了革命性的美學判斷:美的創造不再被古典語言的“神圣性”所壟斷,而是可以根植于活生生的、人民的語言之中。這標志著美學載體從“神圣”向“人間”的潛在轉移,為后來文藝復興時期藝術與文學的世俗化與人性化埋下了伏筆。
從美學史的角度審視,《論俗語》至少貢獻了三個層次的思考:
第一,確立了“光輝的俗語”作為審美理想。但丁并非鼓吹直接使用粗糙的市井方言,他提出要篩選、融合意大利各地方言的精華,創造一種“光輝的、中樞的、宮廷的、法庭的俗語”。這種語言因其“光輝”(illustre)而具有高貴與普適的美感。這本質上是一種美學提煉過程,類似于藝術家從自然中提取典型與理想形式。它體現了中世紀經院美學中“光”(lumen)的隱喻與新興人文主義對完美形式的追求的結合。
第二,將語言的表現力與情感深度作為審美標準。但丁詳細探討了何種題材(如戰爭、愛情、美德)值得用這種崇高的俗語來歌頌。這背后是對語言情感容量與表現強度的考量。他認為,俗語因其直接源于生活,更能貼切、生動地表達人類最深刻的情感與最崇高的主題。這便將審美價值的判斷,部分地從抽象的神學理念轉向了語言對人性經驗的表現力與感染力,預示了后世美學中“情感論”與“表現論”的端倪。
第三,隱含了藝術創造的社會性與共同體維度。但丁設想這種理想俗語屬于整個意大利的“宮廷”與“法庭”,即一個理想的文化與政治共同體。美的語言因此具有構建文化認同與社會凝聚的功能。藝術與美不再僅僅是個人修為或神學象征,而是與一個民族的文明成就和集體身份緊密相連。這一觀點在赫爾德、黑格爾等人的民族美學思想中得到了遙遠的回響。
在更宏大的西方美學史脈絡中,《論俗語》處于一個關鍵節點。它上承古希臘羅馬修辭學對語言力量的重視(如西塞羅),以及中世紀奧古斯丁關于符號與美的神學思考;下啟文藝復興時期對 vernacular(本土語言)文學價值的全面肯定(如彼特拉克、薄伽丘的實踐),并間接影響了后來浪漫主義對民間語言、民族精神與藝術創作之關系的推崇。
因此,《論俗語》遠不止是一部語言學文獻。它是美學思想史上的一份宣言,宣告了美的表達媒介的民主化可能,強調了情感真實與形式提煉在審美創造中的統一,并揭示了藝術與特定文化共同體生命經驗的深刻聯系。研究西方美學史,尤其是中世紀向文藝復興過渡時期的美學觀念變遷,《論俗語》是一份不可或缺的參考資料,它讓我們看到,關于“美”的討論,始終與“如何言說美”、“誰有權言說美”以及“言說如何創造共同的美”這些問題交織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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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2-10 01:35:16